Wednesday, December 10, 2008

赞成!!

继上一篇温室里的草莓之后,终于看到了有人对此作出回应。

按此阅读。。。

我赞成你说的!

有谁赞成?何人反对?我也想知道大家怎么想。。。。

4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我也赞成。。。 :)

TG said...

宏盛说得对,他们应该事先把事情搞清楚。

事情都没先搞清楚了最后还来怪人,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再说当药剂师的主要服务对象是病人。凡事应该病人为主,如果因为一个地方比较偏僻而不去的话,那么当初或许不该选读药剂师吧。

对,当初1999年我毕业时在政府医院实习时我的薪水只有马币一千一百块钱而已哦。现在政府医院福利已经提高很多了,这对于药剂行业是个好现象。

凡事不该先怪人。要先看看自己有没有把该做的事都做好。

不然只让人觉得浅显。

这么说会不会太过分啊??

Min said...

我那天也看到那个回应, 是很赞成。 我觉得那个人面对的应该是自己个性的问题吧, 一直非得要最好的不可, 或许真的是宠惯了吧, 出来社会工作得要需要一些磨练, 要吃一些苦头。。。

SuwEi said...

好开心看到大家的支持!
TG,你这样说一点也不过分。我100%认同!
其实,这小小‘苦头‘应该算不上什么,何况能得到首都的医院,也应该满足了。
当觉得自己得到一粒烂苹果时,想想那些连苹果也得不到的人。